查指南
新乡学院机关党委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2024-01-02

 新乡学院机关党委网站是机关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机关党务公开和日常工作的重要载体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党委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切实落实网络舆论阵地管理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机关党委网站信息发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主要宣传党和国家新颁布的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校党委重要工作部署安排,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开展等重要信息,反映各党支部党建活动以及各党支部开展的具有创新、特色和引领意义等活动的信息。

第二条 机关党委网站信息发布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相关信息由各党支部提供,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对信息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报机关党委审核通过后统一发布。

第三条 拟发布于机关党委网站的信息,均应填写《新乡学院机关党委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将经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的《审核表》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信息稿件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

第四条 各党支部要提高保密意识,丰富保密知识,严格保密程序,对报送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不能判定是否涉密的,应提交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

第五条 各单位推送新闻网的信息应重视时效性,延期3个工作日以上的信息一般不予发布。

第六条 各党支部应按机关党委要求提交党建工作信息稿件。

第七条 本办法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新乡学院机关党委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信息标题


信息类别

党建新闻


信息字数


其他新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信息内容

是否涉密

是□ 否□

所在党支部

意 见

本信息已经我支部审核。

(党支部或部门公章)

党支部书记

签 字


机关党委审核意见


注:1.本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3682019。

       2.机关党委网站投稿邮箱:xxxyjgd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