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是校党委在党政管理机构、纪委群团机构和部分教辅机构中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负责领导机关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和服务学校中心工作,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坚持和落实党的全面领导,树牢改革创新意识,统筹做好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政策研究等工作,以党建高质量护航事业高质量发展。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决定在机关党委所辖单位的贯彻执行。
2.做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机关党支部建设,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负责机关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与监督,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评优评先、教育培训等工作。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组织所属党政管理机构、纪委群团机构和部分教辅机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
6.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常性开展廉洁教育。
7.按照校纪委的工作安排,开展机关纪委工作,对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督促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措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以高效能治理全面推进事业发展。
9.做好机关统战工作。
10.加强对机关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其围绕中心、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1.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