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党委
一、主要职责
1. 政治引领
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机关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2. 组织建设
负责机关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确保党组织的健全和有效运转。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意识。
3. 作风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作风监督,纠正“四风”问题,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滋生蔓延。
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推动机关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4. 纪律监督
协助机关纪委开展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
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5. 群团工作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团活动,丰富机关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组织架构
1. 科室构成
机关党委设党建科、综合科,专职工作人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科级干部2人、科员1人。
2. 委员会构成
机关党委由7名委员组成,包括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书记是主要负责人,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群团等具体工作。
3. 下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党委下设24个党支部,党支部是机关党组织的基本单位,负责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
三、工作原则
1.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机关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机关党建工作紧密围绕机关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为机关单位的业务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3. 坚持民主集中制
机关党委在工作中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4.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机关工作的变化,机关党委不断探索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机关党建工作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机关党委在机关单位中发挥着重要的政治核心和组织保障作用,通过加强党的建设,为机关单位的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组织支撑,推动机关单位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